刘盈很好奇师父韩信的练兵方式,只是韩信选择了放养。

  平日里都是让腾来负责训练士卒,跟刘盈往日训练一样,枯燥而实用。

  “枪,就是普通人最容易掌握的装备。”

  “你们被按照骑兵培养,所以不适合使用长枪。”

  “一旦马战杀敌,很容易抽不出长枪。”

  腾言之凿凿,新兵们兴奋不已,尤其是太子也在他们之间。

  能与太子一起训练,让众人都莽足了劲儿,生怕表现太差,而被刘盈发现。

  “我问问诸位,你们觉得在战马上用什么兵刃最好?”

  腾的问题,很快就迎来了新兵们的讨论。

  “总不能是锄头和粪叉吧?”

  “你种地种傻了不成?现在说的是打仗杀敌!”

  “俺还是觉得锄头更好用!”

  腾嘴角上扬,他再次想起当年追随韩信练兵的场景。

  当年的他,也不过是个懵懂无知的大头兵。

  “最好的选择,就是钝器,尤其是狼牙棒!”

  “一棒子抡过去,即便对方身负甲胄,也能造成巨大的杀伤。”

  “而且不用担心,棍棒收不回来!”

  说话之人,与一众新兵相比,显得白白净净,不像个农人。

  “哦?说的不错!其实最佳武器,太子殿下说过是锋利的马刀!”

  “可惜,受限制于冶炼,以及诸位的刀法,还是钝器更为有效。”

  “新兵,报上你的名字!”

  腾看向对方,这两千新兵,就是刘盈的骨干。

  就像当年项羽的江东子弟兵,只要这些人没死,军队的魂就依然在。

  “在下庞辕,赵人,前来长安,只为投奔太子殿下!”

  庞辕之言,掷地有声,令所有人都看向了这位白净的新兵。

  “很好,看你有些头脑,暂且担任太子参谋!”

  腾话音未落,随即下达了命令,“你们已经训练了半个月,就拿长安附近的盗匪练手吧!”

  “盗匪就在蓝田山,已经有不少商人遇难,能否还百姓安宁,就看诸位了。”

  说罢,腾也当起了甩手掌柜,令众人心态大崩。

  虽说已经习惯了韩信不出面,可如今去剿匪,连腾也放手不管,新兵们如同无头苍蝇。

  “殿下,该怎么办?”

  一直追随在刘盈身边的琼布,本能询问太子意见。

  “庞辕,说说你的看法。”

  刘盈直接指定参谋,庞辕淡然道:“我等两千人,去对付蓝田山的盗匪,其实并不难。”

  “只不过大部分人,没有见过血,更害怕剿匪时殒命。”

  “以在下之见,两千人全部出击,实不可取!杀鸡焉用牛刀?”

  刘盈点了点头,并非看不起大家伙,包括他在内,之前也从未见血。

  就怕到时候新兵心理承受能力太差,看到死人后便狂奔败退。

  不用盗匪追杀,这些人自己就会兵败如山倒。

  庞辕的意思很委婉,先找寻精锐当做骨干,让军队循序渐进,习惯上战场。

  “长乐宫有五十余人,都是跟我许久的弟兄,琼布你来率领。”

  “我还需要三百人,有没有不怕死,愿意跟我去剿匪的?”

  刘盈看向众人,笑道:“我也是第一次上战场,你们害怕可以理解,我不能保证每个人活着回来,但我会学习如何打胜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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